(试行)
一、总则
1、凡参加晋级认证的人员,需参加技术和理论考试,达到标准者予以晋级。
2、具体考试项目按本规定执行,有调整时在每次考试前予以公布。
3、晋级者必须参加所有项目的考试,按成绩进入相应级别,项目成绩不全者不能晋级。
4、凡本次考试项目不全者,可将已获得成绩带入下次考试,申请免考已有成绩的项目。
二、理论考试
1、考试形式:笔试、口试、答辩、论文(命题或指定范围)。
2、评价标准:按不及格、及格、良好、优秀四个等次评定。
3、晋级标准:不及格者不予晋级,优秀者优先晋级。
三、技术考试
(一)考试形式
单操手、组合对抗、单招对抗、传统套路(拳术、器械)考试,技术、功力测试等六项。
(二)考试标准
1、单操手考试
(1)申报
按自己学习和掌握的技术内容,申报相应的等级。
(2)考试内容
在单操手规定内容中确定。(见附表)
(3)评价标准
按各级别规定的要领、劲力要求衡量并作出评定。
(4)评分标准
按是否达到要求判定其符合的级别给出分值1-9分。
2、对抗组合考试
(1)分组原则:按单操手考试成绩,或前三项考试成绩,积分相同者之间进行,相同人数不足取相近。采取指定对手、自找对手、抽签确定对手的方法决定分组。
(2)考试内容:在技术对抗组合中选取。(见附表)
(3)评分标准
按三个等次评定。
一等:优势方3分。
二等:平局各2分。
三等:劣势方1分。
凡明显改变规定攻防动作者不予评分。
(4)排序方法
按积分排序。依次可在同等分数间进行循环比赛,最后排出名次。
3、传统套路考试
(1)考试内容
按各级别掌握传统八极拳的内容要求,考学员平时所习练的传统八极拳内容。
(2)分组原则
按单操手考试成绩,同等分数为同一组。
(3)评分标准
分三个等次进行评定。
一等:3分
二等:2分
三等:1分
一等和二等人数不得超过参考人数的1/3。
4、单招对抗考试
(1)分组原则:按单操手考试成绩,或前三项考试成绩,积分相同者之间进行,相同人数不足取相近。采取指定对手、自找对手、抽签确定对手的方法决定分组。
(2)考试内容:按各级别要求确定内容。(见附表)
(3)评分标准
按三个等次评定。
一等:优势方3分。
二等:平局各2分。
三等:劣势方1分。
(4)排序方法
按积分排序。依次可在同等分数间进行循环比赛,最后排出名次。
5、功力测试
(1)测试方式:设备测试、对抗测试。
(2)测试项目:按各级别的功力要求确定,具体测试项目根据发展需求逐步推出。
(3)评分方法:积分制。
(4)排序方法:按积分排序。
6、技术测试:
(1)测试方式:设备测试、对抗测试。
(2)测试项目:按各级别的功力要求确定,具体测试项目根据发展需求逐步推出。
(3)评分方法:积分制。
(4)排序方法:按积分排序。
四、晋级原则
(一)排序原则:按各项积分之和由高到低排序。积分相同者第一项高者列前,仍相同者第二项高者列前,依次类推。
(二)晋级比例:原则上由高到低依次递减,每次具体比例由认证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确定。。
五、罚则
凡违反各考试项目有关规定者,本项目考试不予评分。
国际八极拳总会
2014年10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