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试行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,适应国际化发展的需求,为八极拳走向世界创造条件,搭建平台,使八极拳这一富含哲理的拳种得到发扬光大,进而促进八极拳技艺和文化的全面传承,现制定《八极拳国际认证办法》。
第二条 《八极拳国际认证办法》是根据传统八极拳的根本原理和内在规律,结合中国传统哲学理念,总结多年的实践经验,而形成的培训、考试、竞赛和认证体系。本认证体系将全面评价八极拳习练者、传承者的综合水平,并对其予以资质认定。
第二章 认证机构
第三条 本认证体系由国际八极拳总会设立的“资质认证委员会”组织实施。
第四条 将委托(授权)各国家、地区、中国境内各地的武术组织、八极拳社团,以及相关文化推广机构具体实施,并授予“八极拳资质国际认证基地”资质,(以下简称:认证基地)负责该地区的八极拳技术培训、等级认证和拳师推荐工作。
第五条 国际八极拳总会资质认证委员会,下设办公室(以下称国际认证办公室),负责认证工作的日常管理管理,对各认证基地提供技术理论资料、拳师培训服务和相关的技术支持。
第三章 认证类别
第六条 本认证体系包括:等级认证和资质认证两大类。
各类别制定具体认证办法,并根据实际情况陆续实施。
第四章 认证对象
第七条 等级认证的对象是八极拳的习练者,资质认证的对象是八极拳教师和传承者。
第五章 认证程序
第八条 认证基地将等级认证结果上报国际认证办公室核准、备案,申请领取证书和徽章等。
第九条 认证基地将推荐的资质认证(拳师认证)人选上报认证办公室,经资格审核、培训和考试后,对成绩合格者颁发资格证书和徽章。
第十条 国际认证办公室在网站向全社会公布认证结果。
第六章 认证内容
第十一条 等级认证内容:分技术考试和理论考试两大类。
1、技术考试包括:单操手、对练、技术应用考试,及功力、技术测试。
2、理论考试包括:笔试、口试、答辩、论文。
第十二条 资质认证内容:1、资格审核,2、专业培训,3、结业考试,4、综合评审。
第七章 其它
第十三条 证书徽章由国际认证办公室负责设计制作、发放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仿制。
第十四条 本认证最终解释权属国际八极拳总会。
国际八极拳总会
2013年1月1日
附:国际认证办公室联系方式
通讯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东王庄30号楼6单元601室
邮政编码:100083
联 系 人:李树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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